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2023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审核人: 熊璐璐   文章来源: 国家新闻出版署  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3/03/22

国新出发函〔2023〕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,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更好发挥科技与标准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,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22年组织实施了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示范项目,评选发布科技与标准创新成果18项、应用示范单位14家,取得良好成效。为进一步推动创新、提升实效,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继续实施2023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示范项目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,紧扣《出版业“十四五”时期发展规划》提出的目标任务,聚焦5G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物联网、虚拟现实、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突出科技创新在推动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、实现深度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通过推荐遴选、奖励扶持、推广应用、示范带动等方式,逐步推动一批重点科技项目,形成一批核心科技成果,培育一批骨干科技企业,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,持续提升出版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,助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具体安排

(一)主要面向全国出版单位以及与出版工作相关的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技术企业,新闻出版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确定的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,推荐评选10—20项科技与标准研发方面的创新成果,10—20家科技与标准应用方面的示范单位。

(二)对入选的创新成果,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,加强宣传推介、推动成果展示,组织资源对接、促进成果转化;对入选的示范单位,将在评定行业重点实验室、组建行业技术研发中心,以及委托承担重要课题、重大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安排。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,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、申报成果的质量和实效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;要扎实做好相关创新成果和示范单位的引导支持和宣传推广,推动优秀科技与标准创新成果落地转化,不断壮大出版业发展的科技新引擎。